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:已婚人士及配偶分開評税或合併評税
发布日期:2025-01-04 17:42 点击次数:180
合併評税如已婚人士或其配偶其中一方的入息少於他/她應得的免税額,採用合併評税對他們應該有利。在此情況下,二人須各自填妥一份個別人士報税表(BIR60),在報税表第4.4部選擇合併評税,並在第12部同時簽署。合併評税須每年重新提出申請。
假如選擇合併評税,已婚人士及其配偶的入息會被歸納一起計算。入息總額會扣減已婚人士免税額及其他免税額。這評税方式可能會減省税款。他們二人將只會收到一份評税通知書。如合併評税不能減省税款,評税主任會為他們分別發出評税通知書。更多關於已婚人士選擇合併評税的處理方式的資料